工作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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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制定研究院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方案;
2.研究人员聘任、基地建设方案和运行模式、经费预算和筹措等重大事项;
3.审议与地方政府(企业)联合共建服务基地的合作协议;
4.组织实施研究院承载的人才培养、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相关工作;
5.领导小组会议由院长主持,按照研究院议事规则,讨论决定事项;
6.院长办公会是研究院日常事务的决策和执行机构,院长办公会由院长主持,按照研究院议事规则,讨论决定事项;
7.重大事项提交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