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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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河南省科技厅科普及适用技术传播工程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7-07-22 00:00    浏览次数:

各相关学院:

近日,省科技厅、省财政厅决定组织申报2018年度河南省科普及适用技术传播工程科技计划项目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、申报要求

(一)同一申报单位须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,不得多头申报;项目已获得省科技经费支持的,不得重复或变相重复申请不同的省科技计划立项支持。

(二)项目负责人已承担省财政支持的项目尚未结项或验收的,不得申请新的项目经费;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省科技计划项目(含后补助项目),并且不得再以项目主要完成人(前三名)的身份参与其他项目。

二、申报程序

(一)项目申报。各单位按照指南要求,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(http://xm.hnkjt.gov.cn/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交至学校科研管理部门,纸质材料由系统生成PDF文档打印2份,装订后提交至行政楼416审核盖章。申报书在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相关专栏下载。

(二)预算申报。申请省财政经费资助的,应按要求报送项目预算。项目预算不需报送纸质材料,通过省财政科研经费管理平台(http://app.hnkjt.gov.cn/)网上申报。网上填报预算时,应在所申报项目的经费支持额度范围内填报,实施周期超过一年的必须根据其项目实施计划填写分年度项目预算。

(三)报送要求。请各学院于823,集中报送申请书和汇总表到行政楼416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hnndkjhz@126.com,学校汇总后集中公示。

在线填报、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81日至823日。

三、其他要求

2016年度科普及适用技术传播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同时提交2016年度项目总结材料一份,含项目执行情况总结(格式自拟,3000-5000字,附3-5张照片)、项目实施情况跟踪调查表、项目完成情况反馈表、项目经费支出情况表等,总结材料应与表格共同装订,相关表格格式可从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下载。项目未完成的,应提出延期申请并说明理由。无总结材料或延期申请的,或总结材料不全的,新申请的科普及适用技术传播工程项目不予受理。

联系人:丁   郝天军   联系电话:6355890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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